日前,在全市医改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群强调,4月1日前,全市城区务必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理解认识存在误区
2月25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株洲县雷打石镇卫生院率先启动。至3月1日,株洲县19个乡镇卫生院和市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出乎意料的是,城区仍有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在观望中。各区的顾虑颇具代表性,在制度硬性指标推行的同时,相关配套补偿机制的 “备考”之路依然艰难。
各区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偏差及误区。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 “药品差价全部由财政埋单”,财政部门为所谓的 “巨额补偿”所吓倒。
据了解,今年我市按照辖区人口下拨的公共卫生补助为人均17.5元,明年为20元,加上其它各项经费,财政为此 “埋单” 的金额并非遥不可及。以株洲县近46万人口为例,一年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而补偿的费用最多在1000万元之内,远远达不到有人 “测算”出的 “天文数字”。
按照要求,我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基层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是为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改变‘以药养医’机制,相应的补偿机制必须要建立起来。”市卫生局负责人认为,补偿数额并不是很大,当地财政完全可以承受。
“多头补偿”或可一试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深入,操作中的问题也纷纷暴露。尤为突出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仅由财政一家补偿,财力无法承受。
为此, “多头补偿”进入了决策者的视野。首先,去掉黑色收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来药品收入中不合法、不合规的部分剔除;其次,消化部分灰色收入,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并实施绩效工资来消化;第三,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核定财政补助。
相关人士表示,就补偿而言,应该提倡多渠道补偿。即要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绩效工资、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医疗服务、调整医保资金支付方式等,来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
财政部、卫生部等部委已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以奖代补文件。主要是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通过相应指标的考核,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增加投入,以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推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补偿”与“考核”两条腿走路
针对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市卫生局已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采取 “补偿”与 “考核”两条腿走路的方式,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这一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据称, “考核办法”坚持平时检查督导与集中考核、统计报表分析与现场复核、专题考核成绩与随机抽样调查、卫生部门单独考核与相关部门联合考核等 “四个相结合”,对是否进行了药品的盘点清库、是否建立了网上采购平台、是否配齐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是否还在销售非目录品种、是否建立了人事分配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等,均一一作出硬性规定。
此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 “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被列为各级卫生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与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机构年度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